當前位置 首頁 > 職場薪聞 > > > 擇業(yè)跳槽會涉及哪些問題?
擇業(yè)跳槽會涉及哪些問題?
作者: 時間:2013/1/5 閱讀:228次
      在跳槽過程中,總有一些因素在影響或阻礙著你。這些因素有些是不可控的,例如行業(yè)的整體動向,應聘企業(yè)文化與自身的不契合。但有些,卻完全來自求職者本身,或是因為態(tài)度問題,或是因為技巧不足,甚至是法律意識淡薄。為此,我們請來了泛域人才顧問公司的職業(yè)顧問王志剛和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主任陸敬波律師,請他們就跳槽中可能遭遇的問題,為你支招。 

  主動出擊型 

  在大學里讀策劃的小微4年前進了一家廣告公司,幾年間她參與了不少大型活動的企劃。有了一些工作經驗的她一直在尋找新的突破口,她試著篩選招聘廣告,按照上面的地址投去自己的簡歷。然而一個月下來,自己卻收獲寥寥無幾,僅有的兩家公司讓自己去面試,卻是從事陪酒小姐的工作。經歷了一個多月的求職失敗,她開始思考自己是否求職存在錯位??偨Y了自己存在的種種問題后,她開始搜索上海黃頁,將上面自己心儀的單位摘錄下來,然后又將自己的簡歷進行修改,將自己在目前的廣告公司所從事的工作進行細化。她開始敲開一家家自己想加盟公司的大門,并給用人單位寫去自己熱情洋溢的求職信。信中,她強調自己善于學習,是一個有思想,也有抱負的人,勇于超越自我。并且她對該公司非常崇仰,希望得到錄用的機會,自己也一定會給單位送去驚喜。結果,多家公司對她表示歡迎,最終她選擇了一家規(guī)模較大的企劃公司,并受到重用。

  專家點評:提到跳槽,我們曾經聽說過例如家人、朋友的推薦幫助,往往很難想到自己主動去尋找機會。而案例中的小微則抓住了這個創(chuàng)意,不僅對自己每一階段的工作經歷進行細化,更是給用人單位寫去動人求職信,同時自己主動進入用人單位挑戰(zhàn)機遇,相信很少有單位不被她的真情打動。據(jù)調查,這種求職方法成功率已超過傳統(tǒng)的人際關系推薦。同時,有跳槽打算的人,需要時時關注你所從事的行業(yè)、專業(yè),在當時條件下勞動力市場供需狀況如何?如果選擇市場需求人員較大的時候跳,就有可能得到一個好的薪資待遇;但如果目前勞動力市場上,你所從事的行業(yè)、專業(yè)沒有出現(xiàn)大的人員短缺現(xiàn)象,這時想通過跳槽提升薪資就不大可能。

  消極被動型

  攻讀生物醫(yī)藥的小楓3年前進了一家國有醫(yī)藥企業(yè),其間他在生產車間呆過,然后又負責質量控制到現(xiàn)在。一年半前就已考慮跳槽,還在姐姐的陪同下來到張江一所外資藥企進行面試。面試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人事主管除了問了些專業(yè)知識,就提了一個關于他個人的主觀問題“你在原來單位干得好好的,為什么想來到張江加盟我們的公司?”沉默了幾分鐘的小楓回答竟然是:“因為我的姐姐在這里附近,可以照顧照顧我?!泵嬖嚱Y果毫無疑問他遭到了用人單位的拒絕。

  今年,小楓再次應聘位于張江的一家藥企,而令他失望的是,對方開出的待遇只有2500元的月薪,正好差不多他現(xiàn)在的薪水標準,對方在面試時還反復強調單位加班也不會付加班工資,工作的勞動強度非常大。聽到這些,小楓沒有表現(xiàn)出加盟該公司的強烈愿望,結果小楓同樣沒有被該外企錄用。而和他一同競爭的另一名應聘者則收到了錄取通知,這位同學不僅表現(xiàn)積極,而且表示短時間薪水不高可以接受,相信憑著自己的努力,會在公司得到相應的回報。

  后來該家人事主管透露,其實他面試時其實是想考驗求職者,在公司初創(chuàng)時期他們是否能夠與公司患難與共,是不是有良好的奉獻精神、堅韌的心理承受能力。事實上,只要他們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不僅工資有增長,還會有各項房貼、電話補貼等福利待遇。

  專家點評:每個人想超越現(xiàn)在崗位,獲得更好的薪酬無可厚非,但是求職者一定要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應該朝氣蓬勃、充滿自信,要相信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一定能勝任要從事的工作,不要被用人單位設置的考驗條件所嚇倒。另外,如果跳槽在薪酬上不能得到提高,但是在工作經驗上或者職業(yè)發(fā)展的空間上有改善,那也不妨一試。

  可能牽涉的法律問題

  ■違約金該不該交

  許多公司認為,只要約定了違約金條款員工就不敢跳槽了。這個“尚方寶劍”真的靈驗嗎?還要根據(jù)各地的規(guī)定來看。上海的《勞動合同條例》就對違約金作出了限制性規(guī)定,設立違約金僅限于有服務期約定和保密義務約定,而且服務期只能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出資培訓和提供特殊福利待遇的勞動者設立,因此不是這些法定情況下設立的服務期和違約金條款都是無效的。無效的條款對勞動者而言就沒有必須履行的義務。因此對上海的用人單位來說,只有設立的違約金符合這些法定的條件限制,它才能成為“尚方寶劍”,否則即使簽了也是“紙老虎”。

  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即使在上海也并非所有的職工都適用《勞動合同條例》。根據(jù)規(guī)定,自2002年5月1日起簽訂和續(xù)簽的勞動合同才適用《條例》,而在此之前簽訂并且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仍適用原來的《勞動合同規(guī)定》。《勞動合同規(guī)定》與《勞動合同條例》對違約金的規(guī)定是有明顯區(qū)別的,《勞動合同規(guī)定》并未對違約金的設立情況作出嚴格限制,只是作為引導性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因可能對勞動者出資培訓或分配住房等原因,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有關協(xié)議中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適用《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中如果約定違約金條款的,或單獨約定服務期的一般都是有效的,勞動者必須認真履行,否則也將承擔違約責任。

  面對有就業(yè)優(yōu)勢的員工跳槽,用人單位總感覺無奈,但要動用違約金的“尚方寶劍”,還請三思而后行。

  ■勿忘同業(yè)競爭限制

  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運用勞動法保護商業(yè)秘密的方法是最簡便和有效的保密措施之一。
  根據(jù)《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guī)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單獨簽訂保密協(xié)議。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xié)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因此,用人單位在與涉密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就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員工應遵守的保密義務,約定提前通知期的,期限要明確。在脫密期中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商業(yè)秘密。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yè)務。競業(yè)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3年,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此,約定競業(yè)限制義務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約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如果不支付補償金的,員工有權要求支付。對單位拒不支付補償金的,員工可以解除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并且要注意的是對員工約定競業(yè)限制義務的,就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來源:匯博人才網
熱門推薦